蓟州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基地,揭牌成立!
2025.05.23 17:08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进一步推动司法、行政深度融合,以增殖放流恢复水域生态资源,构建“惩治+修复”长效机制,守护蓟州一湖碧水、两岸青山,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、“六五”环境日来临之际,5月22日,蓟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检察院、区农业农村委、于桥水库管理中心,组织开展“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基地”协议会签及揭牌仪式。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史海龙,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郜建明,于桥水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秦继辉、区农业农村委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委员、副主任刘振宇出席活动。
据悉,“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基地”位于蓟州区于桥水库,该基地既是用作被追究责任人履行放养增殖责任的实施地,也是生态保护教育基地,集生态修复性、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,为贯彻绿色原则,遵循预防优先、注重生态修复搭建了专业化平台,对有效落实生态治理责任,助力保护生态环境恢复有重要意义。
下一步,区法院将以建立增殖放流基地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与区检察院、区农业农村委、于桥水库管理中心等部门携手联动,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,探索创新预防性、惩罚性、恢复性司法措施,加大巡回审判、以案释法工作力度,推动形成具有蓟州特色的生物多样性法治保护实践样本,为守护于桥水库生态多样性、共促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来源 | 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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